鋼板鉗 一種用于鋼板類物品起吊的工具。
一、鋼板鉗的分類
鋼板起重鉗按吊裝使用方式分為橫吊起重鉗和豎吊起重鉗,翻轉鉗,雙板吊鉗,單板吊鉗,工字鋼吊鉗,鋼管起重鉗,圓鋼起重鉗,托盤夾鉗,層疊鋼板鉗。
鋼板鉗的使用 橫吊鋼板鉗具有均勻分布水平起吊的特點,在起吊作業時,將橫吊夾鉗口打開,穩固的夾持在所要作業的重物上,然后起吊。拆開時,應將重物著地后,無負荷的情況下,取下吊鉗。豎吊鋼板鉗設有自鎖裝置,工作安全可靠。操作方便,工作效率高,維護簡便。
二、一般要求
1、鋼板鉗表面應光滑平整,焊接處應焊透、無夾渣、無焊接變形。
2、鋼板鉗不應有裂紋、破損,吊環、軸孔等無裂紋。
3、鋼板鉗應滑動自如。
4、鋼板鉗應采用自由鍛或模鍛制造。
5、鋼板鉗可在鉗口開口處選二個適當位置打印不易磨損的標志,測出標志的距離,作為使用中檢測變形的依據。
三、鋼板鉗的檢驗
l、鋼板鉗表面應光滑平整,不得有裂紋、破損,焊接處應焊透、無夾渣、無焊接變形。
2、吊環、軸孔等無裂紋,吊環磨損量不超過原直徑的1O%。
3、鋼板鉗須以二倍安全負荷進行試驗,并保持五分鐘,卸載后,進行全面檢查,不得有永久變形。
4、鋼板鉗鉗口開口度應在原尺寸增加1O%內。
5、鋼板鉗應標有安全負荷等標記。
四、主要零部件報廢標準
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應停止使用、修復或報廢:
1、鉗口開口度超過原尺寸的1O%。
2、軸銷、軸磨損超過原直徑10%,吊環磨損超過原直徑1O%時。
3、表面有裂紋。
4、鉗體最大磨損超過原尺寸的1O%。
五、鋼板鉗使用注意事項
1.懸吊裝掛作業須由懸吊裝掛作業資格人進行。
2選用與用途相符的吊鉗。
3在容許荷重范圍內使用,不得超載。
4.在容許板厚范圍內使用。
5.不得進入吊裝作業范圍或翻轉區域。
6.不得敲打或沖擊吊物和吊具。
7不得使吊物急劇移動或急劇停止。
8.避免出現吊物偏重,為了安全最好使用2個以上吊鉗。
9.使用前先要檢查,咬頭,墊片,齒間堵塞,磨損狀態及其它異?,F象,檢查后再使用。